联合国就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达成“历史性”一致

历经近20年谈判,联合国成员国当地时间3月4日晚在美国纽约市联合国总部就保护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法律框架的最终文本达成一致。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当晚发表声明说,就上述最终文本达成一致具有“历史意义”,是2004年开始的相关谈判的“突破”,对于解决世界面临的三大危机具有重要意义,即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污染。

声明说,有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法律框架也称“公海条约”,旨在将全球海洋的30%纳入保护,寻求在公海设立大范围海洋保护区,对捕鱼量、航运线路等活动作出限制,要求评估经济活动对这些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

古特雷斯说,“公海条约”文本的最终确定对于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当中与海洋相关的目标和具体指标至关重要。“框架”确立了到2030年保护至少30%的全球陆地和海洋的目标。

据报道,最近这次围绕“公海条约”文本的谈判持续了两周,谈判过程相当“艰难”。谈判原本预期于3日结束,但各国代表又连续谈判近40小时,4日晚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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